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形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力量,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金口河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暨金口河区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金文明委〔2022〕1 号)文件要求,经过区级各部门和5个乡镇推荐,共收到推荐人选35人,经征求公安、纪委等部门意见,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初步评审,提交区委宣传部部务会审议,确定了金口河区第二届道德模范初提候选人16名(敬业奉献类4人,助人为乐类4人,孝老爱亲类4人,诚实守信类4人),12月22日,区委宣传部牵头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最后确定10名正式候选人,现对10名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实名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联系电话:13194771972。
附件: 金口河区第二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名单
乐山市金口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