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6〕3号)要求和我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我区将于2026年3月27日启动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类型
1.我区只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乐山市教育局认定,请关注乐山市教育局相关公告要求申报认定。
二、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金口河区或居住在金口河区(有金口河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
2.驻金口河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在金口河区的港澳台居民可在金口河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网报后在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或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我区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我区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时间:4月6日—5月15日;
第二批时间:6月8日—6月26日;
2.地点: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21号(教育局三楼人事股309办公室)
3.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在金口河区人民医院体检的请申报人自行到金口河区人民医院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体检,在其他各认定机构认可医院体检的请申报人自行打印检查表到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一并上交所有体检清单)。
特别注意: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使用附件2体检表时,请自行打印并在除金口河区人民医院(有项目无法检测)以外的其他认定机构认可医院进行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户籍在金口河的申请人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在金口河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金口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核验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2.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咨询电话:0833-2711053 李老师
附件: 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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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





